索引號: | 014225972/2025-01058 | 分類: | 公安、安全、司法\司法 通知 | ||
發(fā)布機構: | 市政府 | 文號: | 皋政發(fā)〔2025〕19號 | ||
成文日期: | 2025-06-27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5-07-03 | 有效性: | 有效 |
名稱: | 市政府關于公布2025年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后評估結果的通知 |
市政府關于公布2025年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后評估結果的通知

無障礙語音播報
各鎮(zhèn)(區(qū)、街道)人民政府(管委會、辦事處),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:
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《市政府2025年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制定項目目錄和后評估項目目錄》的通知(皋政辦發(fā)〔2025〕14號),各起草部門對5個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開展了后評估工作,現(xiàn)將評估結果予以公布。
經評估,《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實行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制度(試行)的通知》(皋政辦規(guī)〔2020〕2號)繼續(xù)有效,有效期至2030年6月30日;《如皋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》(皋政規(guī)〔2018〕4號)繼續(xù)有效,有效期至2028年9月1日。
《如皋市城鎮(zhèn)房屋安全管理辦法》(皋政發(fā)〔2015〕72號)《如皋市文物保護管理暫行辦法》(皋政發(fā)〔2008〕152號)《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減免涉企收費的意見》(皋政發(fā)〔2015〕93號)3個文件,自2025年7月1日起不再執(zhí)行。
各鎮(zhèn)(區(qū)、街道)、各部門要高度重視,加強相關政策文件清理和實施的銜接,保持政策一致性。
如皋市人民政府
2025年6月27日
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